本人2011年1月30日与中国移动公司签订购手机赠送话费业务,赠送话费2000元,协议二年,每月31日返还83元,用于下个月的消费,每月最低消费120元,话费不够有机主补缴剩余金额,该手机属新疆巴州地区用户,因本人长期在新疆昌吉州工作,所以不经常使用该手机,但该手机经常停机,随时都要缴纳话费,在这二年中本人消费不明不白,通话记录有时间但没有金额,最后月底总清单。该手机在120元内还有80多元的套餐,套餐含赠送多少时间话费,可是本人用不用手机都经常停机,需要缴纳话费,2012年12月9日在该手机没有停机的情况下缴纳了35元话费,12月30日该手机停机又缴纳了100元,来电显示还剩余96元,12月31日返还83元,2013年1月该手机应该有预存话费179元,该手机2013 年1月30日协议到期,按最低消费120元应该还剩59元。2013年2月本人使用新的套餐神州行,可是没用几天又停机,本人缴纳话费后,到移动公司库尔勒营业厅进行咨询和投诉,几个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看,都没用结果,最后本人找到部门经理,经理说将每个月话费清单给我算一遍,最后也没有算出个结果,我让他把结果给我她不给,10086也几次也解决不了,我就要一个每月消费详细清单,包括通话时间消费金额。他们就是不给出这个单子。没有办法只好投诉,强烈抗议中国移动公司新疆分公司欺诈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