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的139××××4547卡与137××××9618卡是移动衡阳分公司的亲情卡, 9618卡20元包月免月租费, 4547这个卡一直没有使用并每月由9618卡代付停机保号5 元。从去年9月份起,移动公司未经得用户同意单方面解除了亲情卡协议,每月从9618卡收取4547卡月租费20元,取消9618的亲情号码包月副卡(免月租呼转费),每月收取月租费20元。移动公司解释说,因为你19618卡9月欠费, 4547就预销号,你交费后4547会自动开机,所以就收取该卡月租费20元;因为你欠费,两卡的亲情关系解除,故取消9618的亲情号码包月副卡(免月租呼转费),每月收取月租费20元。 1、关于欠费问题。8月末我的帐单显示可用余额24.99元,9月1日11时许9618卡交费100元,应该不存在欠费一说。而移动方面说,欠费是因为公司要在月初1号收取当月的月租费20元和10元的上网费。按照通常原则,月末有余额,月初又交了费,网上营业厅的月帐单也没有欠费的纪录,应该不能视为欠费。就算欠费也不到12小时,纯属意外,应该作特殊情况处理。 2、关于亲情卡问题。照移动的说法,9618卡欠费,4547就预销号,两卡的亲情关系解除。请问,既然亲情关系解除,为什么9618卡交费后,4547要自动开机?为什么还要为该卡代付月租费20元呢?总不能说,“欠费”亲情关系就解除,收费亲情关系就存在。总不能说,你在我这里消费,我说是就是是,我说非就是非吧?总得让消费者有个地方出气吧?! 我在移动公司消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要求恢复亲情卡协议,并赔偿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