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5日购买小米/联通合约机,手机和号码绑定,绑定套餐名称:A类3G基本套餐66元。 手机于2012年5月底在北京电视台门口的公交车上丢失,当时报警无果。遂挂失手机号。 2013年1月补办挂失卡,被告知伺候每月需交付全额套餐费用66元,且没有返利话费(合约为每月返20多元)。按合约规定每月号主只需缴纳(40多元)即可使用。 在西城区五路居联通营业厅与营业员交涉,希望把号码和新手机绑定,以达到返利标准,被告知不允许。要补卡,就必须在对方补单上签字,不同意补卡联通照常收费,且被告知会影响号主银行信誉,对买房、买车等有关联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