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 T328D在2012年5月份购买,使用2个月后屏幕闪烁,并且黑屏,在2012年10月20日送修,当场维修后不会黑屏,售后说是重装系统解决。 在12月14日又出现黑屏,送售后,在12月17日去售后取时,被告知屏幕有划痕,整机不质保。当场投诉官方克服热线,告知3天内答复。 12月20日收到客服答复,告知只要手机有划痕,整机就不质保。 现投诉两点: 1、手机质量明显有问题,经常闪屏,严重时黑屏,HTC对之中明显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能做到一次性解决问题,导致无法使用,手机可以定性为伪劣产品。 2、屏幕上有划痕就不质保整机,如果是这样的话,客户买HTC手机就只能束之高阁,而不是用来使用。触屏手机屏幕的屏幕就是用来触摸的,如果HTC没有办法把屏幕做的可以正常触摸使用,就应该定义为不合格产品,不许销售。 以上两点与HTC售后沟通无果,并且提出拿出《消费者保护法》,对方态度强硬,称HTC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来定义公司植保政策。但是请他们提供具体的标准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时,无法提供。 这些都是HTC推卸责任,没有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