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月在通过宁夏电信灵武分公司购买6月5出厂的HTC T328W手机一部,因HTC安卓手机出厂预装大量垃圾软件,为删除占用手机存储空间、后台运行耗电、跑流量的垃圾软件不得不解锁,我通过其官网http://www.htcdev.com获取解锁码,并完成解锁,12月7日,发现手机屏幕间歇性失灵,时亮时不亮,到售后,售后看了后,打电话通知我:手机解锁了,不保修,要换屏,430元。 随后我联系HTC全国服务电话400-821-8998售后客服,得到的答复是相同的,只要是刷机,就不保修,但我查看HTC售后手册中,发现售后条款第九条下列情况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第二款规定:用户自行刷新移动电话操作系统,或因使用第三方程序或者病毒造成损伤。我手机经HTC售后服务测试要换屏幕,而在送修前,除了屏幕有时亮有时不亮外,其他功能一切正常,可以判断手机是屏幕质量问题而损坏,并不是因为刷机而引起的故障,况且我刷系统后用的时间也很长了,很明显,刷新系统不可能把手机屏幕给刷坏了。根据HTC客服所说的意思,就是解锁后手机如果有任何问题都是“我解锁导致的”,这么明显的屏幕质量问题就一句话就把责任推卸的干干净净,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推卸责任,HTC把用户放在了怎样的位置?强烈要求HTC公司以用户为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好售后服务,而不是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形象,忽悠我们这些手机用户,也希望315能将我的看法和观点,转达到HTC公司,帮助我处理此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