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1月10日,在华为公司旗下的华为商城购买了华为爱享2G版(U9508)黑色 手机,华为商城承诺两周内发货,但截至到2012年11月24日,历时15天,仍处于未发货状态! 并于2012年11月23日10点30分左右,收到华为商城短信,短信显示华为商城把发货时间私自变更为即日起3天左右,“左右”使发货日期无限延期,无具体期限,属于单方私改合同行为。 该手机每部售价1888元,至少有10万人购买,超过承诺时间不发货,华为的行为涉嫌非法融资。 据其他购买白色版本的用户反映,该手机白色版与当初购买时的图片严重不符,华为单方私自修改了购买页面的白色版本图片,外观与购买时显示不符,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另具网友爆料,华为商城某一在线客服因手误,发出了华为公司对于用户关于发货时间咨询的内部统一口径内容(具体见图片),属于糊弄消费者,统一欺骗消费者行为。 望贵网站对华为此行为作出曝光,世界500强企业竟如此对待消费者,必须予以严重关注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