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份左右,我在成安县移动第一营业厅购买了合约机三星GT-I9008L手机一部,当时在营业厅试机的时候发现无法充电,由于是合约机当时钱已经交了,说无法退款,说让先拿这个充电有问题的先用着,说等有货之后给换个新机,几天之后我去退换手机,借故说手机还没到说让把手机先丢下,说有机器之后联系,后来跑了好几次多次协调才说给换了个新机(到底是修了还是换了不知道),用了1周左右 手机的屏幕出现了黑屏,手机自己反复重启的情况,又到营业厅,工作人员说安排保修,说给重刷了系统,回家使用1天之后 手机触摸屏失灵,到营业厅询问,说屏幕坏了让去邯郸市三星售后去保修,修过用了不到3天,再次出现了手机触摸屏失灵,手机自动重启的情况,无法正常使用,到营业厅要求退款或者更换,营业厅以话费已充值,拒不退款,我手机从5月份买了之后到现在11月基本上能正常使用的时间就不到一个月,其他时间不是在返厂修手机就是在拿去修手机的路上,严重影响了我的手机功能的正常使用。我要求移动公司退还我购手机款项,或者更换无问题新机并对因销售问题手机并数次已不合理原因推脱其“三保”责任进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