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联想底层消费者,也是联想电脑授权乡镇销售网点,在2010年5月份我在庐江百大电脑部(是我电脑的供货商)带了个联想M-7205打印机,准备试卖。回来一段时间没有卖出,刚好家里需要用。所以就做家用的了。机器使用一直正常,期间还加了一次碳粉,前段时间坏了,我2011年4月17日到城里开订货会,顺便把机器送到庐江的联想的阳光服务中心,他问我过保了没有,我说没有,因为机子是2010年4月2日出厂的,就算我就是4月2日使用的吧!维修站说刚好过保,他说那你把给发票给我,我没有办法就凭提货出库单补了张日期是2010年5月份发票交给了阳光服务中心。他说这边修不了,要转到铜陵维修站。让我留了个电话号码,修好了给我打电话,出了个收条给我。4月20日铜陵维修中心打电话跟我说是扫描头坏了,说修要200元,我说我的机子在保,他说我加了粉不保,我说加粉不合格只会对打印和硒鼓有影响,加粉和扫描头没有关系(激光打印机一般都能加粉,估计只有少数公费和大款才直接换粉盒的)。他们觉得理亏就说我的发票不行(发票印刷日期是2010年6月份,开票日期是10年5月份),我和他解释是补开的。不行!那就更不能认可了。没有办法我打北京的联想服务电话,结果一样,解释无用,我说要投诉你们,他还给我个联想的投诉号码。我打过去,说了情况,解释了半天,结果还是一样。只认可他们铜陵服务中心说的。 我想问下联想服务中心:1.你们的产品出厂日期算是客户使用日期合理,合法吗?(发票不认可) 2.维修站说出扫描头坏了,是加过碳粉的原因。这样的话能说得过去吗?(难道你们也不懂打印机的原理?) 最后我想对联想说:200块钱是小事,失去了消费者对你们的信任就不是小事;消费者的钱可以要,但消费者的钱花要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