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08月19号购得HTC手机一部,除了付了购机款以外,工作人员强力推销他们自己所谓的店保,加330买了一年,说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包修,总共支付金额为3750元,包含一张所谓的店铺保修卡。 手机于使用第三天出现屏幕区域的坏点,是一块面积内,不是单一的一个坏点,拿去门店结果不予更换,说不是质量范围内,坏点要3个才给换。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3个坏点不算质量问题,不包括手机,这是概念偷换,而且我的情况虽然是一个区域,但是不止一个坏点,门店不承认说最多算2个坏点,这哪有这样算的?几个坏点全凭卖方说的算?3天内就有区域面积性坏点,这不算质量问题?那我加了330买的店保有何用处?工作人员说更换也可以,还要再要加300元,这属于质量问题不予解决并敲诈客户!! 还有,我的手机是坏点,不是亮点,坏点是区域范围内是黑色的,非常明显的面积,绝不是工作人员所谓的算2个点就可以的。 我购机在7天内,若无满意解决我要求退货!! 请质量万里行帮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