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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笔记本显示屏不亮

2012-08-17 15:07:29    陕西省    白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2年5月份在宝鸡市火炬路戴尔专卖店(宝鸡市明明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一台戴尔Inspiron 灵越 M411R 笔记本电脑,8月16日晚上10点左右使用时显示屏突然不亮了,8月17日早上联系专卖店,让送过去他们看看,送去后说是硬件问题要找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宝桥科贸大厦812室),维修人员拆机后发现显示屏主板一处有烧焦痕迹,维修人员说是不在他们保修范围内,硬说是电流、电压不稳造成的,是人为因素,说要自己掏钱更换显示屏(大概2000元左右)。真是天大笑话,肯定是他们机子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他们戴尔公司的规定居然凌驾于国家的法律规定之上。随后去专卖店讨要说法,他们居然报警,说我扰乱他们经营,多亏我们的警察同志明事理,没有理他们,这种无良的商家还要害多少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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