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月在东莞买了一台三星笔记本N148电脑,机号是S/N:ZQMK93KZ701348F,由于多次搬家发票和保修卡丢失了,我咨询三星总部,说我的机是2010年7月出厂的,没发票和保修卡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出厂日期推后三个月保修,主板和主要配件和IC可以在2012年10月底以前都可以免费保修,8月5号我把机拿到三星维修站去,三星维修站给我一张卡片,要我找到电脑城一家电脑维修店铺,说那可以维修,我给那家师傅一看,人家没打开机就说我电脑过保了,要收费,我同他们说,我来之前已经咨询三星总部了,说我这机是2010年7月出厂的,主板和主要配件可以保修,他们说那我看看,打开后一看就说你这是进水了坏的,我说你告诉我那进了水啊,他又看了下说不是进水了就是你自己修过,我说你告诉我那自己修过啊,他又看了一下,你这是人为的,大电流烧了IC没得保修,我说我没拆过没进水没自己修,怎么坏也不关我事啊,是质量问题,后来他留下我电脑,开了个单我,说向总部申请,8月7号接到维修站电话,说要我提供发票保修卡才能向上面申请,请问三星总部,我买的是大陆行货,上面有你们的唯一机号还不能证明你们的产品吗?产品出了问题就一昧的推卸质任!也请消费无忧网关注一下,还国内用户一个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