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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手机欺诈消费者

2012-07-25 15:46:42    湖南省    刘先生    点击:

     于2011年11月2日在宁乡宏远手机超市购入三星手机s5660一台,共计1620元。2012年3月手机数据线接触不良出现故障,因人在外地无发票凭证,故未能及时送往维修。2012年7月,将数据线送往维修时,售后人员声称保修期仅三个月。手机三包卡上说明:1、移动电话主机,充电器自该购买之日起一年内予以保修;2、电池六个月保修;3、外接有线耳机三个月保修(蓝牙无线耳机为一年保修),保修卡上并没有明确数据线的保修期限。作为一般消费者,我认为无数据线会导致无法充电,则数据线应该属于充电器的一部分予以一年保修,否则应在三包卡上明确注明数据线的保修期限。而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数据线保修期限的情况下,售后在出故障后声称保修期只有三个月实际上是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我要求三星厂家对数据线按一年的保修期限处理,对我出故障的数据线进行维修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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