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手机,在营口电信公司通过购买套餐的形式购机,三星型号E329I购买于2012年7月1日,够买20天后今天早上开机出现中国电信4个字后,不显示的问题,于20日上午联系了营口市三星授权维修中心,电话0417-2626818后经过工程师检测告知手机尾插进液或者受潮无法保修。我不能接受。后拨打了三星手机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858,20日当天投诉处理人员回复,告知手机情况以维修中心判断为准,进液或受潮乃人为导致,无法保修。因为手机并为有过掉入水中或者泡在水里的情况,后不解,继续投诉,20日三星客服投诉人员回复,又说我手机是进液无法保修,仍然以维修中心判断结果为准。我反问她们单凭一张小贴怎么就能说明我是进液了呢不是受潮,工号为1021的三星客服告诉我受潮也不给保修. 我查看了三包的相关政策,表示如果是一些人为保管不当的原因导致手机问题,不享受三包,那么为什么维修中心就能如此肯定的去判断手机受潮问题就是我的人为保管不当原因导致的而不是手机存在设计的缺陷问题?我觉得这个说法相当的霸王。在三包政策中没有指明手机受潮不能保修。 那么现在是不是售后部门在钻一些政策上面的漏洞而把这些问题强加在我们消费者的身上,这个我实在是无法接受,因为现在不是维修费用多少的问题,而是我做为一个消费者没有办法去维护我正当的一个保修权益的问题。 希望此栏目能够为我解答或者协调。 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真的是非常弱势,非常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