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7月10日参加联通公司举办的存话费送iPhone4s手机活动,预存话费5880元(另再存300元话费)得到一部iPhone4s手机。当日我发现此手机在苹果公司网站上没有激活、购机时间,保修时间也不准确,因此与联通公司交涉此问题未果。此后在7月13日发现手机掉电速度非常快,具体情况为凌晨0点充电完成电量显示100%拔下充电器(3小时以上充电时间),晚上没有关机,没有接听拨打电话,没有使用手机、没有后台运行程序(白天手机刚完成升级,还没来得及安装软件),正常待机8小时后,在上午8时显示剩余电量为70%,和另一部使用近1年的iphone4s手机相比同样的时间只掉电5%。当日上午立即找到苹果公司成都授权维修中心检测,按照检测要求采用了相关技术手段,经过1个半小时左右时间,维修中心确认问题存在,并且符合苹果公司认可的维修范围,此时维修中心征询我的意见是否愿意返厂。如果我愿意接受,我需要将机头提供给他们,其他相关附件如包装盒、耳机、电源不需要提供。大多数情况下苹果会返还一个新机头,但是不保证是全新的机头,而且更换后的机头序列号、IMEI等相关信息与原手机包装不一致。我提出换全套新机要求,维修中心答覆不能换全套新机。经分析判断后如果我采用维修中心的处理方法,那么我才买不足7天的手机即将成为二手手机,我的个人资产严重受到侵害。另外联通公司也有要求合约期内机卡不能分离。综合考虑我没有选择苹果售后维修中心提供的维修服务,但是就此手机检测方法、过程及结果,维修中心给我出示了一份《业务受理单》并加盖了维修中心的章印。维修中心承诺,如果我愿意接受他们的处理方法,可以凭此单随时返厂处理。7月13日上午11时左右我与联通客服经理(成都联通工号:5006)联系说明情况提出希望联通公司给我更换全新手机,联通公司否决我的要求,联通工作人员提出两点解决方法:1、既然苹果售后愿意承担修复工作,我应该找苹果售后修复手机,理由是我的手机还在保修期内。2、我要求更换全套新机,联通公司认为谁生产谁负责原则,我应该找苹果公司更换新机。至此联通公司客服经理完全在推卸其责任,拒不愿意更换全新手机。2012年7月13日下午3时左右,成都联通双流县棠湖营业厅(给我出售手机的营业厅)给我电话,他们同意给我更换手机,但是需要苹果公司的维修中心出具检测报告,我现有的受理单不是有效凭证不能更换,至此联通公司没有一个人看见过我手上的单证就下此结论。随后我与成都苹果维修中心联系,因为他们是代理维修商无法出具此报告,只有苹果自营维修中心才能出具,目前全国只有北京、上海两地才有。时至今日距购买日期已经过了5天时间,至此我投诉联通存话费送手机业务,该业务属于该公司的产品,该产品硬件部分(iPhone手机)出现性能故障,无法满足客户使用需要,据根据国家三包法如下条例,联通公司拒不按照客户意愿执行,且无限期拖延时间以错过三包法7日原则,因此我要求退货,全额退还存话费送手机活动所有款项,并保留追诉连带责任的权利。另外我也要投诉苹果公司,作为手机生产商该公司商品在售出7日内发现故障只给更换机头不予更换全套全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