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发现家里断网,致电中国电信被告知已经欠费停网,当月去营业厅作停机业务,被告知需缴纳4个月的每日3元的宽带使用费用以及滞纳金。原来我在余姚市 中国电信办理了电信宽带包年,今年3月到期。 问题是为什么不再到期的3月把宽带停网,作为客户,一般很有可能忘记了宽带到期的时日,但停网就等于告知客户包年结束,要么续网要么停网。 因为去年电话少,已经将注册的电话拆除,这种情况下,作为服务方的中国电信更应该将服务做到底,有效通知客户已经停网,但我被告知,在网上有提示,但仅仅是提示,万一客户没注意,或者以为是网络恶意窗口呢? 这种强制性故意的将网络延迟停网,是对客户的不负责和强制性收取费用,这种方式等于在告诉客户:你再继续包年给你70/月,不报年就收你90/月然后再收你滞纳金。 我认为中国电信这种诱导式协议违反了消费者权益,请315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