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5月1日在卓越亚马逊网购一台灵越488笔记本电脑,使用两个月屏幕出现直径8mm左右的黑斑,7月6日送到北京戴尔维修站维修,维修人员称出现黑斑是外力造成的,不属保修范围,让我与戴尔公司联系。7月12日戴尔公司金姓客服经理用05928185079致电本人,称他们与北京维修站联系,通过照片确定我的笔记本显示屏属于物理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在长达39分27秒的通话中反复强调是消费者的原因造成的漏液,不给保修。并说国家《三包法》就是这样规定的,他的解释为最终解释,他上面已经没有人再和我解释了,让我自己上网查询漏液、黑斑是怎么回事。 我想说戴尔公司明显存在消费欺诈、消费歧视行为: 1、在戴尔笔记本随机附带的保修卡中并没有说明出现黑斑或者漏夜不属保修范围。没有尽到明确的告知义务,但出现这样的问题,强调黑斑或者漏夜不属保修范围,这种行为明显属于欺诈行为。 2、戴尔公司在完全免除自己责任的情况下,一味指责是消费者的原因造成的损坏,将自己的产品质量认定为完美无瑕,把责任完全推到消费者身上,这是一种消费歧视行为。 仅凭照片就武断的说是用户人为造成的。难道说戴尔的显示屏是百分之一百的质量过关的吗?哪个部门那个机构给出过这样的权威认定?戴尔公司将自己厂家应承担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无端指责消费者。并且戴尔客服讲若证明不是消费者的原因造成显示屏出现黑斑,须由消费者向省级权威鉴定机构进行送检。我想问一下:按照证据原则 无论是“谁主张谁举证 ”还是“责任倒置” 都应由拥有知识、技术的戴尔厂家报送省级权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能将自己的责任、义务推给消费者。本来消费者购买你的产品是对你的信任,但真正购买了确是麻烦的开始。戴尔保修条款中明确说明硬件属于保修范围,难道显示屏不属于硬件设备吗?在我们的保修卡中也没有说明出现黑斑不属于保修范围啊。戴尔的这种解释是霸王条款还是消费欺诈,请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