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朋友在香港怡和科技购得thinkpad 201tabiet本一台,看我喜欢赠于我。并将相关购物凭证交我。今年我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本出现过热、本一移动无线网连接就中断,速度过慢问题。经十堰服务站检查认为要换主板。从联想官网上查,我这个本保修还有490多天,但没有注册全球联保。于是我按官网要求进行联保注册,并提供了原始购物凭证,证明产品为联想公司产品。但联想全球注册人员拒绝为我本提供注册。要求我再提供“相关资料”!我按要求提供港澳通行证明;拒绝。再要求提供:1我朋友的学生证;2我与其是朋友关系证明。朋友已在2010年毕业移居加拿大,后失踪。我无法提供联想要求的“相关证明”。联想拒承担产品责任。此事是联想010-82878860最终决定,投诉至010-82879425转7转1.无人受理。联想内部无纠错机制,也无法投诉。联想作为中国企业,对自己的产品依法应承担产品责任,通过内部规定的“相关条件”限制消费者权利,是对国人的歧视。同样的事联想在内部培训中要求对企业用户不当消费者,利用电话链接让消费者无法投诉恶行让人不耻。要求:1、依法承担产品责任:2、在售后过程中删除所谓的隐形的“相关条件”。3、尊重自己是一个中国企业的最低法定标准,不搞价格和产品服务歧视。(附产品购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