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移动公司单方面做出对我手机号码137688**217做出了 停机的决定。多次拨打移动官方服务热线10086投诉,反映这个问题, 一直到现在都未解决,给我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第一,我 和移动公司签有协议,属于实名登记的号码。第二我没有欠费.第三, 我也没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移动公司对我做出的解释为,我的号码涉案,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 停止对我的服务。对于这点我不认可。我没做违法犯罪的事情,真涉 案了,违法了犯罪了公安机关可以调查我,逮捕我,而不会仅仅停我 的手机。公安机关也拿不出任何我号码涉案违法犯罪的证据。就算我 的号码真被人复制了,盗打了,我认为那也是移动公司的责任,没保 管好我的电话卡数据,让人复制了,盗打了,我本身就是受害者,我 未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移动公司也无权停我的机。我们的合法权益 谁能给我们保护。请移动给个合理解释。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 侵害,现要求广西移动柳州分公司,向我做书面和登报道歉,并保证 在不更改之前资费套餐的前提下,恢复我号正常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