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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欺骗消费者,工作人员态度差

2012-05-04 18:45:40    安徽省    杜先生    点击:

2012年4月20日我在电信官网订购银色小米手机一部,准备送给朋友作为礼物,4月24日电信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确认了我的订购信息,得知订购成功后,我便将此消息告示朋友,并满心欢喜的等待手机发货。 4月28日中午电信发货部门电话联系告知无银色手机,当时我在外地,电话中我无奈要求发黑色手机。但是4月28日晚上我回到住处后无意中登陆安徽电信官方网站时,发现小米银色手机显示有现货,并不存在缺货现象(4月30日仍显示有现货)。 非常气愤的我当时就致电电信公司投诉,要求按照我当时订购的银色手机发货,电信一位接线男客服态度很差,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受理了我的投诉,我对其的工作态度很不满意,要求转接领导处,电信接线的女客服主管工作玩忽守职,把我的回电电话登记错误。 4月29日凌晨,我再次致电电信投诉,电信工作人员仍玩忽守职,依旧把握的回复电话登记错误,导致在4月29日白天未接到电信的回复电话。4月29日晚上我再次致电电信投诉,电信一位客服小姐说话让人感觉听不懂,后再次要求领导接线,经过电信29日值班领导给我回电证实是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 在我的要求下电信值班领导在4月30日回电我致歉,我当时表示订购手机的重要性,如电信在5月5日前不能给予更换,那就返还我的购机款,并将此手机退还给我,该领导表示会为我向上级反映,并将处理结果告诉我。 时间一直推到5月4日,电信还未联系我处理此事,我再次致电电信,电信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办法,此事件中电信没有其他的处理方案,只能让我申请第三方仲裁处理,并拒绝理赔要求。 综上所述,电信在这次事件中,欺骗消费者,导致我失信于我的朋友,未能按照我的承诺给我朋友银色小米手机;电信公司在处理此事件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玩忽守职,很大程度上延误了事情的处理;同时面对客户的投诉,电信公司一直不做积极的态度处理,置客户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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