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号 下午16:30-18:00 之间,在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公交车站附近的广场,中国联通举办了一个活动,当时业务员承诺是免费送手机,且送电话卡,电话卡内含有350元话费,分两次送,一次170,另一次只需用完前面170充值后,即可到账。资费标准第一个月月租10元,之后每个月只收取1元的叫什么“中国联通网络运营费”。 回到家后,我把新卡插入新的手机内使用,打10010号中国联通公司咨询,结果咨询的结果是,这张新卡早在2012年4月12日已经激活开通,且每个月月租为16元,每个月都为16元月租不会变。170元话费,开通已经送了50元,余下120元分12个月,每月10元赠送。这跟业务员开始说的一次性送170元话费不服,当场也没说分12个月赠与之类的话,存在蓄意隐瞒事实,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消费者的金钱,根据相关法规,可以定性为欺骗罪。 可惜没有录音,但是当场有20多人一同购买,相信他们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我跟我老婆一共花了600元购买,得知自己被骗后,感到无比气愤,只能借助315这个平台还我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