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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德衡阳电信勾结SP湖南五通侵吞话费

2012-04-25 01:13:40    湖南省    胡先生    点击:

12年3月交话费时发现本人一手机尾号为9888的电信手机莫名奇妙被衡阳电信扣除了每月8元的“手机旅游报”的包月费用,连续扣除了两个月。尔后进行投诉,发现扣费的SP单位为:湖南长沙五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南五通),甚是气愤。两日后湖南五通与本人取得了联系,说按照1倍退费处理,我提出异议,不按工信部法规擅自给用户订阅SP产品,假如按照这种方式退费,岂不是违法成本为0,于是本人不接受,提出要按照相关法规2倍赔偿被拒,本人把投诉进行了升级处理,五通与本人取得了再次沟通,告之一倍赔偿,同时出具了一份他们电话营销的录音证据,电话是我父亲接的,听完感觉设了一个电话陷进来欺诈本人,甚是气愤.录音大概内容是:先生,你好,我们是湖南电信授权的电信代表,我们这里有一项服务叫“中外旅游手机报”,介绍的是各地的旅游信息吗,现在免费给你开通,我父亲经常这种无聊电话骚扰,为了督促其别打扰,委婉的说一句好 好 好,就准备挂电话,谁知道这时SP营销人员说了句每月八月.整个通话过程中,重复了两次,但陈述的比较含糊。” 长沙五通以此为由说得到我父亲的授权,可以开通,但看在你父亲是老年人,现给你进行一倍退还,我很是气愤,答之:是不是我父亲不是老年人你们就不存在侵权行为,你这一倍岂不是怜悯我的?客服笑之不语,仿佛强调本人不讲理。   疑问一:根据国家工信等各部门文件,SP和电信运营商提供SP服务时必须进行二次确认;其中包括电话营销和短信营销。我父亲短信都不会发,怎么存在二次确认?况且也提供不出当日的确认发送记录。   疑问二:电话营销过程中,并没告之当事人得到其授权说要进行录音,按照民法的话就涉及到侵权行为,非法窃听用作商业目的。   疑问三:我父亲听其说是湖南电信打过来的电话,出于对国企的信任,放松了警惕,岂不知这是一通陷进电话。   疑问四:虽湖南五通在录音过程中有两次非常含糊强调每月8元,但作为电信用户,我怎么知道每月8元是短信名称呢还是其他什么呢,混淆资费,你并没有说每月我要扣除您8元。   疑问五:湖南五通说免费开通,并没有告之客户什么时候开始免费,什么时候开始收费,明摆着这是一个欺诈行为。   处理过程中越发感慨,国家各个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电信欺诈行为,中国的手机用户群这么庞大,真正采取法律途径的甚少,很多用户遭遇过同种侵害,因为SP运营商的违法成本太低,加上电信运营商的监管不力导致了这种情况屡禁不止,做出了一个明智决定,要用法律武器捍卫我的权利,更是广大遭遇侵害的手机用户权益。   遂后向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是衡阳电信收取我的费用,所以就直接把衡阳电信列为唯一被告:   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今日),上午在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六楼开庭,被告律师要求申请把长沙五通作为第二被告进行辩论,说本人起诉衡阳电信主体失实,否认和我本人发生合同关系,以湖南五通非法无效的录音为由,辩解衡阳电信在这起案件只存在代理收费的行为,否认从中谋取任何利益,呵呵,我虽对法律只懂一二,但是这位律师太没有常识了,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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