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5 15:47:58本人于ZOL经销商世纪众联网店购买G11手机一部,网店支持货到付款,网店客服要求要先支付480元押金,本人用支付宝转账480元到网店的账上。期间网店发错一次货,第一次给的顺风单号301456634256,4月16号查询发现该手机退回。网店客服解释发错货,后又给了一个顺风单号301388921093。次日收到货后发现手机摄像头和耳机接口有磨损,不能接受这样的手机,直接退回手机。网店收到手机后说没有任何问题,不能退押金只能改选其他款式手机。无法相信改网店的手机质量,不想购买,要求店家退回押金,却被商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