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10月07日购买的三星S5660手机,每天使用且一直正常。本月开始充电有时候充不进,充电器拔掉后还是显示充电状态,关机了就开不了机,除非是插着充电器开机。与三星公司联系后,我本月22日到本地无锡的三星授权维修单位山姆森公司,维修人员拆机后称:受潮,尾插发霉,不保修。我说我没让手机浸水啊,怎么会受潮发霉呢?受潮发霉在哪里?那人说尾插发霉了。我按他所指的元器件仔细看,上面有少量脏脏的东西,就像电脑主机里面的那种脏东西,那种地方我们平时不可能去清理的,而且手机本身也没有配备橡胶塞。我说,这也可能是天气原因引起的。那人说,反正三星公司这么规定的。我看了下三星的“非保修条例”,说上面没有受潮这种说法呀。那人称,我们也是给三星打工的,三星内部是这么规定的。今天早上我打了N多个4005105858的三星售后服务电话,他们就以受潮为理由不予保修,只要受潮就是人为原因,直到中午12点左右三星400的人说和无锡的那个维修点协商80给换零件,原来是120。不是我舍不得这百来块钱,主要是我想不通保修期内的手机正常使用居然还能碰到不予保修这种事。现在我细想该事,受潮,那会在手机内部留下其他痕迹啊。仔细他们售后地方今天拆开来时手机的内部:螺丝亮铮铮的,贴纸也未见变色痕迹,金属件上也没有其他锈蚀痕迹,就一个他们所谓的水标模糊,我想这东西不应该是用来拒绝消费者保修的,而应该是给他们一个维修判断的途径。我又把三星手机的使用说明书找出来仔细看了下,上面写道:手机弄湿,...并使内部的防水标签变色。我看了下手机里边贴的一张小白纸条并无任何变色啊。我认为:三星公司及其授权维修部门不能单以所谓尾插发霉就断言手机受潮,不予保修。三星公司既然认为我的手机是使用不当,言外之意是浸水受潮引起霉变,就应该有充足理由。否则就是耍无赖,企图逃避保修义务。我可以理解成,三星公司使用伪劣元器件,造成手机无法使用,又自己断论消费者使用不当,不予保修,以此额外收取维修费用而牟利。因此,我估计是三星使用的元器件质量差。网上看了下,现在居然很多手机商家都用“受潮”这个词来搪塞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