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15日 晚上8点到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新永路40号 购买 魅族MX 手机, 价格2999元 魅族官网于4月16日 发布通知 从4月16日起魅族MX该款手机 降价为2399元 使用时间不到1天, 打电话到代理商说这是厂家决定的通知,然后联系魅族科技厂家,说这是厂家临时决定的通知 , 我当时购买的时候还询问过有没有什么降价的活动?答案是没有。 打客户电话就说这是公司的决定 她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请问我们消费的权益何在? 该款手机于 2012年1月上市,上市4个月降价600元 , 更何况我买了不到一天,我的权益何在? 望消协领导各位领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