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电信公司已经无原因把本人手机短信功能关闭4次,第一次48小时才给开通,第二次和第三次是在本人强烈要求下分别用了十二小时和2小时开通了本人的手机短信功能,第四次和第三次关闭功能发生在同一天,也就是投诉日期,至现在也没开通,因本人很多业务只能靠短信联系,他们的行为给本人造成了损失,但是电信公司并没有表态说这件事谁应该承担责任,只是说我们给您解决了,已经把短信开通了。可是即使是这样,没过几小时还会将本人手机短信功能锁定。如果他们当时可以道个歉的话本人也不会在追究此事,可是他们只是一味的强调他们没办法。 电信公司也承认几次的关闭短信功能是因为电信内部系统的原因,但是他们并未说他们有责任,也明确说不会给我们赔偿,不赔偿的原因就是他们也不想造成关闭,我们作为消费者认为这不是可以逃避赔偿的解释。为什么因为商家的失误然后让我们消费者买单。 本人对于电信公司丝毫不把消费者利益放在眼里的违法行为也无奈,只能走上维权之路,而在投诉之前,本人曾与电信公司联系,他们表示:“我们只能给你开通,至于之前关闭短信功能造成的损失我们没有办法,你要是不满意我们的解决我们也没办法,你愿意找三一五就找吧。”对于此类行为,希望三一五能给我们消费者一个满意的、合理的答复。 无奈之余我们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三一五上,对于电信这种店大欺客的行为希望三一五可以为我们讨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