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软信息学院以方便管理为由,联合中国电信信息学院营业厅,强制学生只能在该店内购买手机号码(wifi时长卡),否则不予提供服务。我们正常使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学院的通知(见资料文件)是昨天刚刚发布的,就在没有提前通知我们的情况下中断了无线网络服务。而且这个通知内容完全不符合《消法》,不仅侵犯了我们学生的知情权甚至自主选择权,在该文件已经违法的条件下,中国电信依旧欣然接受了这个协议,合谋垄断校园内的WIFI提供服务,致使已经购买其他正规合法渠道电信上网卡的用户蒙受损失,这种行为明显的是对前些天工信部刚刚发布的《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的蔑视,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恶意践踏,至利益至上论为主导,至消费者个人权益于不顾。我已经联系过中国电信客户服务部门,第一次我跟他谈到此规定违法的时候他说给我找个人解决问题,不一会儿确实有人主动联系我,当我跟他谈到“消法”及其他国家法规时此人均称不清楚,我问道你是干嘛的,那人回答:我是修网线的。中国电信,你们就是这么为客户服务的么,等到第二通电话时候,说要给我答复,却至今杳无音信。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我们学生一把,真心体谅我们作为消费者这个弱势群体的难处,彻查此事,尽快让中国电信恢复服务,换我们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