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西游—“iphone4S”变”钻石” 2012年3月18日,我将在香港购买的iphone4S手机寄给湖北洪湖的表哥。在选择运送方式时听从同事建议选择了据说是“中国消费者最信赖的特快专递品牌”—中国邮政速递EMS。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邮政(上星代办点)工作人员现场检验了手机及配件后进行了封装。在填写邮件详情单“内附品名”时我如实填写了“苹果4S手机一部”,并缴纳了32元的邮寄费和40元的保价费。 3月21日,接到表哥的电话后,我犹如雷击。原来,当洪湖邮政投递员将邮包送到时,外包装完好无损,并用深圳专用封胶带封装。可是表哥与两名投递员现场开拆后,发现内装石头一块,并无手机及其他配件。旁观者见到此情此景不禁调侃:方法之巧妙,技能之熟练,应系内鬼所为。“此乃大话西游之‘iphone4S’变‘钻石’现代版”。于是表哥与两名投递员立即赶往洪湖邮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经过仔细检查并复重后,出具了“开拆邮件记录单”。我在听到此消息后也立即赶往收寄点反映情况,工作人员给了我新桥邮政局的电话,于是,我开始了艰难的电话维权之旅。EMS各部门的相互推诿、公式化的行政回复、格式化的霸王条款、不公平赔偿回复让我们对EMS的综合服务彻底失望和质疑。4月6日,沙井邮政负责人给予了书面的赔偿通知:根据邮政相关规定,按寄件人申报的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当我提出对赔偿方案不满,并强调这起事件不是丢失,而是内部工作人员监守自盗,邮政部门应该承担责任后,对方居然说:“如果不满意,可以报警啊。”我就觉得奇怪了,我出钱委托贵单位投递物品被“掉包”了怎么还要我报警呢?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与“职业素质”尚且如此,普通工作人员发生偷盗行为倒也不足为奇了。 打开中国邮政官方网站,赫然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标题:《中国客服委暗访快递行业结果显示:邮政EMS各项评测全达标》。可是,再观网络和电视媒体报道,EMS发生的此类事件却层出不穷,屡见不鲜。泱泱国企,情何以堪! 并且大多数寄件人因为没有保值,导致价值过万的物品丢失、掉包,最后得到的赔偿还不到百元。再者,就算是保价了,保险费是寄件人所出,钱是保险公司所赔,而高喊“您的满意,我们的追求!”的EMS倒没有承担一分钱的责任?脸面何在!天理何在!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受害者维权的同时,我对中国邮政EMS质疑有三: 1、 质疑EMS邮件赔偿标准不公平:如果保价金额高于物品实际价格发生了丢失、损坏或短少只能按照物品实际价格赔偿,如果保价金额低于物品实际价格则最高只能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未保价物品的赔偿就更加不合理了,只能按照所付资费的不超过3倍给予赔偿。并且对于其他损失和间接损失均不承担赔偿责任,明显的霸王条款。 2、 质疑EMS高层领导行政不作为:为何EMS在出了多起“掉包”事件后的今天,还没有增加 有关“掉包”项目的赔偿标准呢?难道这些事件的发生EMS高层领导都不知道吗?难道他们真的认为EMS真的就没有责任吗?为何大家都是相互推诿而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勇于面对呢? 3、 质疑EMS管理制度与运送体系的不完善:不用多说,屡屡发生的EMS问题事件足以证明EMS管理制度与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