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的领导您好,我向你们反映一个情况,电信18951517720手机号码为我原单位无锡古罗马大酒店发给我个人使用,后因离职,手机号码也给我带走使用,古罗马大酒店和电信协议到2012年4.1日到期,到2012.4.1日使用正好二年,但是我在3.26日周一下午在没有接到任何电信客户经理电话的情况下且没有到规定日期4.1日的情况下被莫名其妙的注销了号码,很郁闷,我本人和电信经理联系,他们没有起到告知义务,我可以转成自己付费客户,但是起码你们要有短信或者电话告知。我询问我要恢复18951517720号码怎么办理?电信曾经理说要三个月,因我情况特殊也答应请示领导,3.27日早上9::23分来电回复我说需要古罗马大酒店开转让号码证明盖公章,带本人身份证到电信才能办理恢复号码?我请问昨天注销我号码时候怎么没有问一下我本人或者通知告知本人呢?这又怎么解释?更关键还没有到2012.4.1日?我可以不再使用此号码,我有13915357274移动号码,但是我不服气的是为什么注销号码不提前短信告知一下呢?或者告知您的号码4.1被注销,如想继续使用需要转成付费客户呢?服务业讲的是宾客至上,服务第一?这样的电信谈什么服务呢?此前家里的固定电话事情已经投诉过一次,面对这样的电信我无语,我只是希望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我投诉并非想获取赔偿,我希望我的投诉能引起电信相关领导的重视,重视每一个电信客户和电信的潜在客户,才有可能把电信做好。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