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神舟笔记本电脑用户,我的笔记本是优雅A560P-i7 d1.第一:客服服务态度太差,他们没有给我明确解释;第二:维修速度太慢,已经给他们快两个月了(2012年2月14日送去维修),只告诉我主板烧坏了,说差不多要1千多元维修费也没给我准确时间修好,拖拖拉拉的;第三,回答我“主板烧坏,不加电(TWH GT540,更换),经三修确认,主板EC旁烧坏,无法修复”,说了很多造成烧机的原因,他们意思就是不打算给我保修,让我自己出钱维修,而且我现在是名学生,根本无力支付他们所说的高额维修费;第四,我买的时间(2011.4.5)还没有一年,我也没有打开过机子,烧主板这不是人为问题就是质量问题了;第五,他们说是人为的,那我想问下在什么情况下不是人为的,机子上的封条还在,没有破坏过,完完整整,这也是人为?第六,电脑买来我肯定要插在电源上,而且电脑工作必须要电呀,这样烧主板也算是人为?那么这样的电脑谁会要?谁敢要?你们所说的保修难道是张空头票吗?要知道这已经是我第二次返厂维修 (第二次维修时间2011年12月24日—-2012年2月17日 ),这让我真感到很累,难道我选择了神舟是个错误的选择么?! 基于以上我提出: 第一:我要求神舟电脑公司兑现你们的承诺、责任,将笔记本进行正常保修; 第二:如不能进行保修,我要求神舟电脑公司,退货、退款,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三包的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万里行工作人员,处理我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