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0月7日在厦门sm中博手机购买了i61手机,当时承诺保修一年,2011年9月9日手机触屏不能用,后来重新更换一部,可是使用到2012年3月7日同样故障的问题又出现,这次经销商和厦门联想公司都以过保为由不给保修。手机保管很好外观成色很新,附:维修单号:R521600110909010 手机IMEI:863192009622011 联想官网公布的手机保修政策: 第二十一条 换货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再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注明更换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联想公司客服总经理回复是这款手机享受的是整机更换保修,换机后不再享受保修政策规定,并且告诉这是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