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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怎么了 自己有鬼 还是不敢再抓内鬼

2012-03-13 22:22:51    北京市    陈先生    点击:

中国电信怎么了 自己有鬼,还是不敢再抓内鬼? 2011年9月,在繁忙的电影筹备中,我们接到“中国电信”无数次“热情电话”。目的是想让我公司享受“新乐享3G-聊天版套餐”和“北京电信3G商务领航套餐”,并表示可以上门服务。后来一个自称“冯艳”的女孩带着彩页来公司宣传中国电信,我们当时正有四名员工需要配备手机,就选择了5款手机,并指定了最低月消费标准,我们选择的套餐据说是集团消费最低限额,手机全部是赠送。“冯艳”拿出电信的格式合同,我们毫不犹豫地盖上了公章,办了应有的手续。冯艳签字留下了联系电话。她说带着这些资料回去找领导签字审批,5天左右就可以办妥,10月份套餐即可生效。 直到10月8日,我们没得到任何音信,公司领导安排内勤拨打冯艳留下的电话,冯艳在电话中叫我们向周小姐咨询,并给我们留下了另一个手机号码,另一个人告诉我们,原来选定的手机已经没有库存,能不能更换型号,我们当即表示,没想到电信如此不守信用,如非要更换型号,我们宁可不做这项业务。并要求把原有盖章的手续迅速返还。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几经周折也没有个结果。2012年12月12日,我们向中国电信10000号先后两次进行了10多分钟的投诉。而一个惊人的消息让我们瞠目结舌:尽管我们没有收到和使用一部手机,但是,在龙虎风云(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却冒出来25部手机!而且属正常使用状态!12月15日,我们迅速与办理这25部手机业务的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怀柔营业厅取得联系,怀柔营业厅接到电话后表示马上调查处理。与此同时,我们再次拨打冯艳的手机,接电话的不是冯艳,但是5分钟后,冯艳用另一个手机号码回电,表示立即着手清退手机,并把盖章手续返还我公司,劝我们不要再继续投诉了。如此反反复复,包括10000号在内,“立即解决”“马上就办”的话讲了一箩筐,可是那些开通的手机照用不误,我们的盖章手续仍无下文。按照电信部门的套餐定制:这类套餐由公司作为担保,25部手机两年内不准销户,不得退出,而且手机消费不得低于所定标准。情急之下,我公司所在位置的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九棵树营业厅也连续接到我公司投诉,值班经理数次打电话给有关领导反映,但仍无效。 在四处求助无果、万般无奈的情况下,2011年12月30日,我们向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进行了投诉。要求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怀柔营业厅立即停止对我公司的损害行为,将已开通的手机号码妥善处置,取消我公司的任何担保责任,退回所有手续原件,赔偿我公司因此造成的名誉损失和电话费,以及员工误工费,当面向我公司道歉。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一明确的投诉,得到的却是中国电信令人啼笑皆非的“调查核实”。 2012年1月15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质量监督部给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发去投诉处理情况说明。处理说明对我公司反映的基本事实予以证实,但在用户反映的内容里只说了“需要办理5部,但实际办理了25部”;在投诉情况核实中这样描述:2011年9月底,一位女士给怀柔农商行员工马某打电话,声称自己是龙虎风云(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会计,其所在公司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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