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3月买的惠普HP541笔记本电脑,用了几个月出现屏幕下方有花纹,闪屏,散热不好等现象,我拿到维修店去维修,惠普在09年10月份给我更换了新屏,当时承诺屏是质量好的屏,不会在出现闪屏问题,可在12年1月份我的笔记本又一次出现闪屏等严重问题,正好是过了保质期,要求客户全额自掏腰包,回家之后查了相关的资料,才知道原来笔记本出现的现象是惠普笔记本的普遍现象,不仅仅是我这批次型号有这问题,其他型号也有这种现象,可想而知,惠普的质量非常差,用差的东西卖给消费者,更换的东西也是差的,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现在我要求惠普免费更换屏幕。。。 电子产品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厂商没有主动的要求召回,而是拿着质保期来说事,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对消费者的欺骗和霸王条例!!!!!!要求厂商给出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