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7.26 购买惠普笔记本,V3903AU.笔记本于2011.2.28号更换新主板,并且承诺主板会保修2年,即主板保修到2013.2.28. 我的笔记本与2012.2.25,用过6个小时候之后,出现花屏。2012,2.27中午又黑屏。3.1,2012好早晨开机5分钟后黑屏并且伴随刺耳吱吱声。送去维修,售后千方百计推辞,说要再次出现症状才能维修,并要求我当场试用,直至现象再次出现,否则无法维修,对此推诿之词。因为症状是间歇性的,售后明显推诿的服务态度,对广大消费者造成损害,无法维权。经我跟售后领导沟通,才决定接受维修,结果第二天就通知我说,他们开机一晚上,不停播放电影,也没出现我说的症状,售后打这个电话的意思十分明显,推诿,推诿,再推诿。被我问的实在无法推辞了,最后说发票不合格,发票是HP和经销商之间的沟通,经销商给我们提供这样的发票,现在却说发票不合格,之前换主板的时候也是这个发票,也无说发票不合格,推诿之状太过明显。打电话到售后,983号客服也是同样的答案,不出现此类问题,无法判断。依然推诿。专业的售后要等“病发”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种解释让消费者难以接受。也存在欺骗行为,专业人员连判断和检测能力都没有,让消费者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