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5月份购买惠普DV4-1212TX型笔记本,整机保修2年。2010年9月份笔记本屏幕闪屏,到金牌服务中心将整个显示屏换掉,然后工作人员说是可以续保两年。2012年2月20号显示屏又出故障,整个的屏幕看不清楚,22号到售后服务中心检测,工作人员说是电脑显示屏的高压板故障,并提出拒绝免费维修及更换,维修费用自理。理由是显示屏内芯是主要部件而高压板不属于注意部件!本人认为就是笔记本显示屏本事的质量问题应该给予免费维修,因为2010年9月份更换的是笔记本的整个显示器,高压板属于显示屏的部件,惠普公司应该对自己产品质量负责,况且该显示器仅仅使用了1年零5个月就出了质量问题! 以上情况属实,保修单、维修单都有我投诉依据是第二十二条 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 望得到合理的对待。 石先生 联系电话1590802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