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5月25日以3400元的价格购买的摩托罗拉手机XT800,当年9月份出现触屏不灵的现象,于是找到摩托罗拉连云港售后服务站,当时做了质保更换了触屏,2012年2月份再次出现触屏不灵,我于2012年2月7日将手机送到服务站,服务站人员以手机磨损大为由拒绝质保,我问,手机磨损和触屏失灵有什么必然联系吗,为什么9月份同样的手机磨损情况可以做质保,现在不可以做?售后人员回复是,你这种情况我想给你做就给你做,不想给你做就不给你做。言语极为嚣张恶劣。 试问,我在三包手续齐全(购机发票,三包凭证)齐全,手机在质保期内,且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你凭什么不给我做三包? 我出于对摩托罗拉手机的信任花了3400元买的手机,大半年的时间坏了两次,如此之差的售后服务,作为一个国际大品牌实在令人心寒,希望通过中国质量万里行的帮助,来维护消费者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