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31919信息台强行收取我15个月的会员费共计270元,要求三倍返还。到联通营运厅续费时从柜员那得知告知我每月有18元的11631919信息服务费,但我根本就未定制过此类业务,我也‘没有收到过会自动定制信息台并收费的提示。经查,信息台是2010年10月开始收费的,后来回忆可能接到过说参与就送一百元优惠券类的电话,就听了语言提示按了一个1键,但并没有收费的提示性语言。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为我开通有偿信息台,是侵害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的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信息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预先提示以所谓自动成为会员的方式,强行收取服务费这种做法已经严重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因此我申请11631919信息台应当依法退回向我收取的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期间的15个月、每月18元的费用,共计270元,另外加上多次申诉未回复的精神损失费共计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