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申诉对象为中国移动,关于充值赠送事宜。 本人有两个动感地带手机号码,都已开通使用多年,为方便说明,以下分别称为号码1和号码2。号码1在2011年12月29日收到来自07104301368端口的信息,原文如下:“最后三天:广州一次性充值100/300元,送80/240元超市现金券,发YC100/YC300到10086登记。转品牌客户先咨询10086.”(以下简称为优惠1) 号码2在2011年12月26日收到来自106585103端口的信息,原文如下:“尊敬的客户:为表感谢,广州移动邀您参加‘欢乐充转送’!12月31日前一次性充值100元后,在48小时内按提示申请,同意开通彩印0元季度包,可获赠50元优惠积分(可兑换购物券、加油卡等)!充值款立即到账40元,余款从下月结日起分3个月返还。欠费办理或转发无效。中国移动”(以下简称为优惠2) 我于12月30日为号码1充值100元,如约收到了赠送80元优惠积分的回复。31日我为号码2充值300元,充值前我曾发送“YC300”到10086,收到回复如下:“尊敬的客户:本次办理不成功。本活动须充值后余额超过300元才可申请参与,请您用同一充值方式补足余额后在限定时间内重新办理。中国移动”但在本人成功充入300元后再申请,收到10086短信回复如下:“对不起!您非本次活动邀请对象,感谢您的关注!中国移动”。 本人遂致电10086询问并投诉,二度回复为号码2不是优惠1活动对象,不能赠送该优惠积分,而且虽然号码2是优惠2活动对象,但因为是一次性充值300元,也不能获得相应的赠送,必须一次只充100元才可以获得50元优惠,如此充三次才可以获得150元! 但请注意本人号码1当时收到的优惠信息,并没有注明任何本机有效、转发无效等相关提醒,号码2也并非转品牌客户,而且信息中还特别提到广州字眼,再加上充值前发送YC300收到的回复内容,这些都对本人(我相信也对广大消费者)造成误导。另外他们在优惠2规定的充100送50,但本人一次性充300就1分钱不送,首先在优惠规定的表述上就没有清晰,再者这规定根本就是垄断僵化的思维,难道充300还比充100少? 本人要求中国移动为自己的失误负责,返还本人应得的240元优惠积分,并作出书面或口头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