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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违反三包规定

2011-12-15 18:44:01    北京市    王先生    点击:

摩托罗拉XT702手机2011年4月底购机,6月中旬屏幕失灵,7月份换屏幕;7月1日键盘失灵,维修结果清洗;7月中旬屏幕失灵,要求更换手机,被告知不符合换机条件,结果被迫接受换屏幕。11月屏幕失灵,到售后维修要求更换手机,经维修中心检测,说手机相机进入液体(手机根本没有进过水,相机键有一点发白),不再享受维修服务。 请问:7月份键盘失灵,是否属于国家三包规定中的有效维修? 售后维修:不属于,除非更换部件 售后客服:不属于 经过最近多方投诉,他们现在又认可第二次键盘失灵属于有效维修;那请摩托罗拉出一个书面文件给我,为什么我第二次屏幕失灵的时候,要求更换手机的时候,说我不符合换机条件? 请问:1、进过查询,售后维修中心把我手机键盘失灵的维修工单为什么没有录入摩托罗拉系统 2、为什么当初都认定键盘失灵不属于有效维修,而现在又全部认可,出尔反尔;居然还说我第二次换屏幕,是主动放弃换机条件,可笑。。。。。。。。 3、在达到换机条件是,售后维修中心为什么说我手机进液体,而不再享受售后维修,而马上录入摩托系统,使我无法在其他维修机构拆机鉴定? 经过多次与摩托罗拉客服中心沟通,对方给我一个他们上级负责北京区域孙小姐的电话 ,在进过和孙小姐2次通话后,孙小姐电话就一直拒接我的电话了,包括客服中心的主管 开始挂断我的电话。 难道消费者非得用暴力维权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就太悲哀了。有部分通话录音 为,望摩托罗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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