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8月9日购买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回家开机使用后发现屏幕有闪线花屏现象,并有当时拍摄照片为证,重启后现象消失故继续使用。之后花屏数次出现,于8月12日联系售后服务,13日服务站通知我将电脑送去维修直至第四天才通知我取回电脑,还称电脑没有问题,检测一切正常,让带回去先用。出于对维修站的信任我将电脑带回家继续使用。结果还是多次出现花屏现象,没办法只好在又一次出现花屏现象后抱着开着正在闪的电脑去维修站,工程师看过屏幕后说是硬件问题,我们这儿只能维修,要退换去找经销商吧。同样的花屏现象,为什么第一次检测时是没有问题,等过了三包期限后就是有硬件问题?按照维修站的说法,我带着电脑去找经销商,可是经销商却说我们不看事实,只看检测单据,单据上虽说有硬件问题,但是开单据的日期太晚了,这不可能换货,只能修理。按照三包规定,商品从出售之日起7日内出现硬件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换货,试问7日之内、硬件问题这两点我的电脑哪里不符合规定?!这样互相推诿,要三包规定有何用?真是要把消费者都锻炼成调查取证法律条款门清之后外加诉诸法律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希望质量万里行何以帮助我解决这个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