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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手机被冤“人为损坏”?整机不保修?!

2011-08-16 19:46:02    广东省    王先生    点击:

MOTO手机被冤“人为损坏”?整机不保修?! 2011年春节前,我在华强北国美二店购买了一部EX201手机,过年回老家送给父亲使用。在充电时发现没有反应,然后反复多次插拔,还是无法充电。因老爸急需双卡双待的手机使用,于是我便在老家购买了座充给其充电,心想等老爸去深圳再去修理。约十天后,我返回深圳,路过国美顺便进去与当时卖手机给我的(李先记)去说明情况,此时按规定可以包换,因老爸在老家使用我主动放弃了换的权利,但强调几个月后我会拿过来维修。 2011年6月,我爸来到了深圳。我便拿手机去修,刚好MOTO的维修点天音科技就在旁边,检测后发现天音说“手机接口人为损坏,不予保修”,自费修理报价130元。找国美以及MOTO的售后服务热线投诉无果,因为他们只认可天音科技的判定结果,维修点说是人为损坏,不管什么原因(根本不考虑是产品缺陷导致客户正常使用时的损坏),只要天音科技说是人为损坏,那就是”人为损坏”了,不管别人信不信,至少国美和MOTO的售后是肯定相信的。这是什么逻辑啊!!MOTO的售后服务不讲道理,毫无逻辑。即使充电接口是使用过程中不小心人为损坏,也是因为手机本身的质量问题。没人会无端把新手机损坏。没办法,因手机能使用,又不甘心花钱去修,所以也没管它。正碰上湖北发洪灾,老爸匆忙返回老家。 2011年7月底,手机完全不能启动。老爸没办法把手机寄回深圳。我于8月初再次送去修理,检测人员说明为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真是郁闷啊,岂有此理!手机刚买就不能充电,检测结果说是充电接口人为损坏,因为个人时间和精力的关系就忍了,竟然还厚颜无耻的说我手机所有问题都不保修。最后报价下来,主板坏了,维修报价330元。这难道不是敲诈吗??! 两个疑问:1.产品缺陷导致客户正常使用时的损坏属于人为损坏吗? 2.人为损坏后,手机后续出现的所有故障在保修期内均不能保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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