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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手机售后的霸王条款,国家三包规定还有用吗

2011-08-08 13:37:20    湖北省    程先生    点击:

本人2011年2月19日购买的三星SCH-W319手机,手机串号352303040785992,情况和6月14日胡先生反映的情况一样开机时不断重复自行开机,无法正常开机,检测说受潮不保修。我8月7日到本地湖北鄂州的三星授权维修单位有为通信公司,维修人员拆机后也称:受潮,备用电池发霉,不保修。我说我没让手机浸水啊,怎么会受潮发霉呢?防水贴纸也未见变色痕迹,金属件上也没有其他锈蚀痕迹。我向三星公司交涉,8月8日三星一女的打电话我称:受潮,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但提供发票、保修卡、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向上申请一下,问题是我的发票丢失了,保修卡上什么资料都没填写,她说没有这些就不能保修。我查看了三包条款中第七条“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负责免费修理”,根据手机串号我的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这点维修中心也承认,但是三星公司坚持没发票就不保修。因此,请求你们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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