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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2011-07-29 12:41:44    广东省    陈先生    点击:

1、09年8月16日从惠州华红实业有限公司购买的一台G430联想笔记本电脑,主机编号是EB13968489,生产日期是09年7月19日。10年8月出现闪屏、屏幕干扰问题,由于当时还能用,不太在意,到了10年9月闪屏干扰太严重了,于是10年9月23日送到联想阳光服务机构惠州市世纪在线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惠州站维修。出具了购机凭证(买机时经销商仅提供了电脑出货打印单,未开发票,当时经销商说此凭证可以作为保修凭证)。9月24日免费将机器修复,当时维修记录显示是排线造成闪屏,但在试机时发现电池只能用10分钟,当时服务商回复电池只保修12个月,刚过了保修期,无法免费更换。此问题俺没计较,没有电池还可以用电源适配器也能正常工作。 2、11年7月5日,此本本的闪屏故障又重现了,由于在外出差了仅一个月,7月28日在联想网站进行了报修,29日找到购机凭证及10年9月23日的维修凭证,要求免费维修(显示屏故障保修两年),结果北京联想010-58859069来电及惠州联想都回复不能免费保修,说经销商出具的电脑打印出货单不能作为保修凭证,必须是发票。俺就郁闷了,之前第一次修的时候出具的购机凭证跟第二次出具的是同一凭证,怎么这次就不能免费保修了,而且接线员态度恶劣,说联想只凭发票保修,其他任何凭证无效。 从联想网站上查找其服务政策,即使没有发票,其包修也应该延迟一个月算起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此联想就是品牌大欺负消费者,希望315能为我主持公道,可惜没有柳传志的联系方式,有的话我定直接投诉他,枉费中国消费者这么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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