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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违反三包 有效期内拒绝维修

2011-07-28 18:19:29    未知    马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1年3月15日消费者日当天提出换机,2011年4月21日换机,签订换机协议(确认书) 换机后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维修期间耽搁时间乃至1个多月后才得到跟换机器硬盘解决方案,更换硬盘后再次出现死机、键盘、触摸板失灵,再次要求维修时,惠普违反《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违反双方协议(确认书),拒绝提供维修。 要求惠普严格按照三包规定执行维修义务,本人有协议为证,系惠普换机用户,望消协给予惠普霸王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并要求惠普补偿本人维权期间的经济、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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