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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手机 E66

2011-07-19 10:49:05    广西区    叶女士    点击:

本人于2010年11月26日通过兴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在北京邮寄购买了一部诺基亚E66手机。 平常比较爱护手机,不使用手机时总是用厂家配送的手机套套住保护。 2011年6月下旬一天的晚上下班回家。将套住手机套的手机装入皮包(内装皮质钱包、折叠伞、手机、餐巾纸等物,无钥匙)放在电动车车头篮子骑车回家,车程不到十分钟,走的是南宁的主干道民族大道,路面平坦。当准备到家拿出手机打电话时,发现手机的液晶屏幕已裂,呈一点放射性裂纹。手机表面外壳一切完好,能正常通话。 拿到诺基亚维修点,维修人员认定是本人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导致液晶屏破裂,不属三包范围。要求本人完全支付350元的液晶面维修费用。 个人观点:我已算是很爱护手机的人了,总是套着皮质手机套,又装在皮包里。南宁主干道路面如此平坦,不到十分钟的车程,手机能因为这点震动或包内物品的轻微挤压而导致液晶屏破裂,我认为诺基亚的产品设计或者产品质量上有缺陷,诺基亚方面也应负一定的责任。 7月初,致电诺基亚客服反映,客服人员记录后称会告知处理结果,后总共致电了三次,拖了半个月以上才最终有人回复说不属于三包范围,建议客户自费修理。 本人此次主要投诉:1.诺基亚手机的产品质量。设计上就应该能防一些正常范围内的挤压或震动。2.诺基亚的售后服务,处理客户问题的时效完全没有。让客户无目的无限期的瞎等。 要求:诺基亚方面至少出一半以上的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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