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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笔记本电脑维修时,以发票抬头问题拒绝主要部件两年的维修

2011-06-28 14:55:45    上海市    李先生    点击:

电脑坏了将近一个月了,6.18号就送到了惠普金牌服务维修点,发票和保修卡拍照,机子留在维修点,反馈的信息是:电脑主板坏了,依据国家三包法规定,发票台头是公司名称,无法享受主要部件保修两年的服务,只能付费维修,费用900元。跟惠普总部反应后,要求提供购机凭证,跟卖家协商后开具购机凭证,惠普的回复是购机凭证无效,不予受理。再发邮件无人回复!打电话,说给我回复,至今无果!请惠普公司最后给个说法,你们依据的是国家三包法的哪一条规定?问题如何解决?消费者的权益如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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