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中国移动通信天津分公司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

2011-05-28 21:05:09    天津市    岳先生    点击:

5月下旬天津移动公司在各大媒体刊登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广告,共8种手机预交300话费,按型号不同加钱得手机,其中我看中一款新邮通N331型手机。走遍大大小小8家移动自营营业厅购买,(其中包括:南马路营业厅,荣吉大街营业厅),最终得到的答复是这款机器从来没来过货,听到这话非常气愤,这明明是拿消费者开玩笑,没有的机器为什么要做铺天盖地的广告来欺骗消费者呢?移动公司违反了消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消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二十一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 式的不正当竞争。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请移动公司回复: 既然移动公司登了广告为什么不卖给消费者呢? 为什么用广告欺骗移动公司用户呢? 既然广告承诺了就应当让顾客买到称心的机器。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 - 2018 中国质量万里行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