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5月份买了一台惠普电脑,在今年的3月份Q2159显示器左半部分时常出现或粗或细的竖红杠贯穿屏幕,于3月19日拿到惠普临沂售后金牌服务修理,并出示发票保修卡等文件材料,当时售后服务说检测一下,问题比较严重并承诺如因质量问题可立即更换新机。 过了几天,售后来电话说,我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能证明是整套惠普电脑,不能享受保修服务,并提出要求更换符合他们规定的发票。于是我就找到了商场将情况说明,商场也因开票不规范造成这样麻烦对我表示道歉,并当面拨通售后电话,希望马上按照惠普的要求更换发票或是开具证明,帮我解决问题,但是惠普提出了很多理由不同意商场提出的解决方案,最后甚至提出让我去街上买一张假发票手写日期到2010年购机日期。我认为让我承担涉税犯罪是很难接受的,没有答应。 惠普售后上海总部又来电话,说本机已经交到惠普工厂,经检测如果维修比买台新机更贵,基本可以按照报废处理,可以给我换台新机,但是要求我承担费用。 我不能接受他们这种处理意见,产品质量有问题是你惠普的问题,开票有问题是你选择经销商的问题,从3月19日送去维修站,已经过去了40多天,每次都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要求用户承担责任。 恳请各位领导专家帮我把情况反映出去,就算最终惠普不给我更换机器,我也要让我所享受到的惠普金牌服务叫大家都知道,今后消费选择时擦亮眼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