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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一个月惠普笔记本电脑屏幕漏液

2011-05-04 22:40:46    浙江省    殷女士    点击:

2011年3月30日于上海仲达伟业购买惠普4421S笔记电脑,型号LJ725PA#AB2,序列号CNF10371YQ,4月27日晚正常关机,4月28日早开机花屏,因暂时在嘉兴工作,送嘉兴中山东路惠普金牌服务售后,检查后说是屏幕内层漏液,不予保修。因使用过程中无任何碰撞或不当操作,且屏幕正反面无任何物理损伤痕迹,本人不认可此答复,遂打通惠普客诉热线800 810 0039/010-68683912,客诉接线员要求售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做升级处理,5月4日电话告知说是人为问题,不予保修,需自己承担换屏费用。整个过程中惠普仅通过工作人员的几张反光严重的手机照片就断定新买的电脑屏幕漏液是人为问题,明显缺乏说服力,而且,本人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存在使用不当的行为,实难认可惠普的鉴定结果。惠普此举敷衍消费者,逃脱责任的行为没有任何的大厂风范!本人要求惠普免费更换破损的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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