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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 天津公司 侵权“政策”

2011-04-05 22:49:07    天津市    朱女士    点击:

我是联通3G无线上网卡的用户,145 2052 0165。 2011年4月1日,联通扣除帐户本月80元上网费用后, 仍无法上网。 其客服给出的理由: 帐户余额小于20元,有交期不能延长,无法上网。 (这张卡是我3月刚买的,何来“有效期”已满?) 4月2日补交,帐户余额已大于20元, 还是无法上网。 其给出理由: “未一次性交满20元”。 已经扣除我80元费用, 作为弱小的用户 也无奈遵守了他们的“侵权政策”(帐户余额大于20元), 还无法上网。 4月3日 所谓客服经理建议再交20元,还“友好地”建议我们不要投诉。 这种“大公司”的可信度都这样低,我们的消费权在哪? 用不起这样的“霸王服务”,我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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