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于去年9月份办理四川电信e9宽带包月服务,每月109元的费用,由于电信采用捆绑销售的模式,办理宽带就送手机,当然也包括天翼手机号,赠送的手机为三星sch-b309, 没有单纯的宽带业务,所以当时就选择了这项服务(至少工作人员没有介绍有单纯宽带业务),据我当时办理此业务时,工作人员说是此天翼手机号必须使用20个月(手机号每月有赠送话费),现在由于本人需要外出打工,去绵竹电信营业厅办理宽带停用被告知不能停用,必须使用一年以上才能停用,这是什么霸王条款,我要是能使用一年以上,何必当初包月呢?包年还可以省点钱,我当初选择包月就是为了方便不用时能即时停用。再说我只是停用宽带,没有注销天翼手机号,我停用快带后,你电信不赠送我话费不就行了!对此,本人感到很不理解,对于商品,消费者有选择用或不用的权利吧?现在是选了就必须用,那好!我现在去昆明,你电信能把我在四川的宽带,天翼手机服务等都给我免费转移到昆明去不? 我不可能为了用你电信送的一个价值不过300元得手机,在不能使用宽带的条件下,每月还消费109元直到9月份吧?而且赠送的话费我使用量还不及一半。什么霸王条款?垃圾!